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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《是誰在鬼扯》 法律類(13)兩段式開車門


2012年到2015年間,全台因開車門不當造成的機車騎士傷亡事故,每年都超過3千件。

2013年7月起考汽車駕照時,上車或下車若未兩段式開車門,將扣8分。若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關車門而肇事,可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。

「兩段式開車門」這新招是,先稍微開啟車門,然後探頭往後瞧,確認無來車接近再全開車門下車,這樣就能防撞啦,好厲害的武功,哈哈。先別得意地笑,這其實是個相當白痴的作法,因為這麼做犯了2個錯誤。

一、「開門順序」錯誤
要先確定無來車接近,才可開車門,而不是先開車門看有無來車。
二、「看有無來車接近的方式」錯誤
要了解車後方的狀況是要利用後照鏡,而不是轉頭看。後照鏡的視野已足夠判斷是否有來車,其廣度深度遠勝肉眼所及。

況且,要微開車門幾公分也沒有明文規定,從監理所的回應與架訓班的建議,5到30公分都有。而經作者實測,要開30公分伸出半顆頭,才能勉強看到自車側身,連車尾邊角都看不到。也就是說,這麼做只能看到車「側」狀況,看不到車「後」狀況。

此外,微開車門對於後方來車也無預警效果,雖然開門的弧度減小,撞到的機會會減少,但風險依然存在,更遑論突然出現一顆頭,會不會驚嚇到人。

開車時重用後照鏡,下車時卻捨棄這鏡子不用,而叫人開車門探頭,入人於險境,不照做還要罰錢,甚至拿不到駕照,反正現在害死人也不用償命,但自己要懂得明哲保身啊!考駕照時應付應付就好,考過後上路,不要傻傻真的這樣做。

另外,上車也不需兩段式開門,因為汽車駕駛還站在車外也怕被撞,自然而然會注意前後車況,根本毋須叮嚀。況且一個人站在那已經很明顯,來車必然看得到的,甚至人與自車的距離寬度已經比微開車門的弧度還大了,多此一舉。

「兩段式開車門」?這樣亂教都不怕汽車駕駛斷頭嗎?還有,在車內狹窄的空間轉頸扭腰的,也有傷筋的風險。



 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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