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輔行訣五臟用藥法要》藥證(32)—澤瀉
【《本經》考證】
澤瀉,味甘,寒,無毒,主「消水,養五臟,益氣力,肥健」。
【《法要》考證】
小補肺湯之製服法後有「若眩冒者,去細辛,加澤瀉一分」。按此眩冒非因寒而因虛所致。
小補腎湯(含澤瀉一兩)治「精少,骨蒸羸瘦」。製服法後有「若小便血者,去澤瀉,加地榆一分」;「若大便見血者,去澤瀉,加伏龍肝如雞子大」;「若小便冷,莖中痛,倍澤瀉」;「少腹苦迫急者,去澤瀉,加牡丹皮一兩半」;「小便不利者,仍用澤瀉」。按《本經》地榆治「金瘡」,或有收斂出血傷口之作用,因小便血,不宜再用澤瀉消水。《別錄》伏龍肝主「婦人崩中,吐血,…,止血」,因大便見血,宜止血不宜再用澤瀉消水。牡丹皮除瘀血留舍腸胃之癥堅。地榆、伏龍肝、牡丹皮三藥皆見血證。
大補腎湯(含澤瀉一兩)治「精氣虛少,腰痛,骨痿,不可行走,虛熱衝逆,頭目眩,小便不利」。
【藥證解析】
澤瀉藥證為「小便不利」、「精氣虛少」,具「消水」、「益氣力」之功。
小便不利之狀尚有「小便冷」、「莖中痛」。
精氣虛少可導致「眩冒」、「頭目眩」、「骨蒸羸瘦」、「骨痿,不可行走」。
「小便血」、「大便血」、「少腹苦迫急」等血證,不用澤瀉。
【藥證鑑別】
澤瀉與茯苓藥證皆有「小便不利」。
澤瀉著於「虛」而兼治「眩」、「瘦」。
茯苓著於「實」而兼治「悸」、「腫」。
治「小便不利」諸藥中,能消水又能益氣力者,唯澤瀉一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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